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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效申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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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相關資料
上報至國家商標局
跟進受理審查過程
審理完成
下發復審決定
A:注冊商標核準之日起,五年內可以提出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A:(1)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后若放棄答辯,將直接面臨商標被無效的風險。
(2)無效宣告答辯是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同時也是當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反駁申請方觀點的唯一途徑。
(3)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案件進行書面審理,不答辯無疑將增加對方無效宣告成功機率,而答辯無疑將增加成功機率。
A: 需要提供的主要證據材料有:企業或個人資質及榮譽方面材料;廣告宣傳資料、宣傳冊或產品包裝印刷合同及發票;合同、銷售發票;參展服務合同及發票、展會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