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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執行
A:網絡侵權,顧名思義,是指在網絡環境下所發生的侵權行為。
所謂網絡是指“將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獨立功能的多個計算機系統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連接起來以功能完善的網絡軟件(即網絡通信協議、信息交換方式及網絡操作系統等,實現網絡中資源共享的系統?!?/p>
網絡侵權行為與傳統侵權行為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即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依法律特別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人損害行為。
A:(一)是侵害人格權。主要表現為:
1.盜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權
2.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權
3.發表攻擊、誹謗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譽權
4.非法侵人他人電腦、非法截取他人傳輸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個人信息、大量發送垃圾郵件,侵害隱私權。
(二)是侵害財產利益;
( 三 ) 是侵害知識產權。主要表現為侵犯他人著作權與商標權:
1.侵犯著作權。如擅自將他人作品進行數字化傳輸,規避技術措施,侵犯數據庫等。
2.侵犯商標權。如在網站上使用他人商標,故意使消費者誤以為該網站為商標權人的網站,惡意搶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域名等。
3.根據法律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